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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推进“共享法庭”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世界快报

日期:2023-06-11 21:37:09 来源:红河网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群众通过“共享法庭”观看庭审直播 图片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供

今年1月7日,绿春县牛孔镇居民白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向设在家门口的“彝乡共享法庭”提起诉讼,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调解,最终达成调解协议。这是“彝乡共享法庭”挂牌后审理的首个案件,不仅降低了诉讼参与人的成本,还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。

去年以来,我州两级法院立足实际,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,在全省率先推进“共享法庭”建设,先后建成“共享法庭”136个,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。

“共享法庭”发端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的上田“微法庭”,作为架构在数字空间、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,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创新工作机制。我州两级法院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难点痛点,以“不增编、不建房、快落实、广覆盖”为原则,依托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、行业组织现有硬件设施,以“一根网线、一块显示屏”为标准,打破以往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,配置入驻各地区及行业组织。

我州围绕“共享法庭”建设统筹各方力量,司法、劳动、工青妇等相关部门支持配合,并向行业协会、企业工会等组织不断延伸,协调各基层治理单位组织人员以调解员、联络员、法律顾问等身份入驻“共享法庭”调解平台。经过不懈努力,“共同发力、共建共享”的理念在各参与部门间牢固树立,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、法院主推、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、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“共享法庭”建设工作格局。

2022年7月19日,我州首个“共享法庭”在元阳县新街镇全福庄村合拉调解室投入使用。“我们购买了摄像头、电脑、显示屏等设备,利用全福庄村现有硬件设施建成了第一个‘共享法庭’。”元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卢剑波说,“共享法庭”建成后,主要开展邻里、土地、婚恋纠纷等化解工作。

全州建成的136个“共享法庭”,有效解决了全州法院26个人民法庭总体数量较少、服务半径偏大的问题。同时,推进“网格法官”“乡村e法官”融入“共享法庭”建设,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即可获得网上立案、线上调解、在线诉讼、法律咨询等优质高效、普惠均等的司法服务,实现“群众少跑腿、数据多跑路”。

工作开展中,各地“共享法庭”结合实际,广泛汇聚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行业调解及基层干部、网格员等解纷力量,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“共享法庭”解纷机制。其中,元阳法院探索运用“1+1+1+1+N”(法官+检察官+警官+律师+若干调解员)的模式联合调处、分级化解疑难复杂纠纷,并建立“法官+林长、河长、沟长”的生态司法靠前服务机制,为哈尼梯田保护利用注入司法“活水”;弥勒法院选取金融机构办公场所作为驻点成立“金融共享法庭”,深入开展涉金融纠纷线上调解工作,清收不良贷款70余万元;蒙自法院全力打造“石榴云共享法庭”品牌,建成15个“石榴云共享法庭”,实现全市5个街道、8个乡镇全覆盖。

“共享法庭”除了矛盾纠纷化解外,更是法治宣传阵地。各地通过“共享法庭”开展典型案例发布、庭审直播观摩、反诈宣传等活动,让群众直观地接受法治教育、强化法律意识。截至目前,全州“共享法庭”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41次,发放普法资料4700余份,接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。

(责任编辑:刘雯霁 审核:卢秀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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